(十一)在轨道上运行的设备,轨道面平整,轨道铺设规范符合要求,轨道及周边无障碍物、两端有限位装置及终端止挡
1. 起重机轨道应可靠地通过垫块与道木联接,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大于1/1000;轨距的误差不大于名义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轨道接头位置适宜错开布置,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2. 塔式起重机必须安装防风夹轨器(夹轨器应能保证起重机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不动)
3. 大车(小车)轨道末端应安装挡架,起重机上必须安装缓冲器(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挡架相撞击时,必须保证起重机能比较平稳的停车而不致于产生猛烈的冲击)
4. 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车轮架上须安装防护挡板,挡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5 mm
5. 机械运行过程的检查:
5.1 夹轨器或铁鞋有无丢失:应特别检查其在轨道上的牢固程度及离轨道末端是否保留有1~3m的安全距离。
5.2 检查轨道两端的防撞装置有无丢失,松动,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同时检查行程开关是否有郊及位置是否正确。
5.3 轨道的压板、连接板、道木、道钉等是否完整,轨道上有无妨碍运行的障碍物。
5.4 要注意有无啃轨情况,严重啃轨会将轨道内外侧磨成光亮带状斑痕,并伴有起动困难,运行阻力增大,长期下去会使驱动电机过载烧毁,且车轮与轨道均很快磨损。此外还应对起重机本身及轨距等作进一步检查,以便及时消除啃轨现象
(十二)各种设备在特殊条件下作业时制定有相应的作业规定
1. 项目部在进行存在易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坍塌等事故危险的作业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多台机械设备联合作业、突击赶工抢工等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定,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规定、应急处置方案,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进行规范的交底)
2. 进入特殊条件下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性能;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处置突发事件处理的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
3. 特殊条件下的作业现场必须进行规范的安全防护处理,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十三)设备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 项目部的场内机动车辆、运输车辆、空压机等设备应配置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2. 起重机械设备、移动式发电机、电气设备等应分别配置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
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急救常识和救援技能;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更换
(十四)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项目部在建筑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基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07)
2.《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1—2007)
3.《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07)
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 48-93)
5.《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1998)
6.《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1990)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9.《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10.《工程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JB 6028—1998)
11.《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1985)
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13.《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4.《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12265-1990)
15.《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16.《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
1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8.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19.《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